【原標題:審查批捕時發現挪用巨額公款線索】
  正義網電(記者吳貽夥 通訊員馬雲東 於曉娟)近日,安徽省光電技術研究所財務部原出納會計朱國華因涉嫌挪用公款和挪用資金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據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指控,朱國華挪用公款和資金總額達到1067萬元。
  朱國華今年50歲。自1987年起,他開始在安徽省光電技術研究所(下稱“安徽光電所”)工作,2004年8月起在安徽光電所擔任出納會計,同時在安徽光電所控股的安徽和嘉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和嘉公司”)擔任出納會計。
  檢察機關指控稱,自2007年7月至2011年9月,朱國華利用其保管安徽光電所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經常辦理單位轉賬業務的職務便利,採用在支票上偷蓋法定代表人章、財務專用章和出納印章的方法,先後9次挪用安徽光電所在銀行賬戶內的公款共計947萬元,用於個人炒股或歸還所挪用的和嘉公司的資金。其中,挪用最多的一次達600萬元。其間,朱國華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採取相同的手段,先後挪用和嘉公司資金120萬元,用於個人炒股。
  為防止被單位發現,朱國華偽造了上述兩家單位的銀行對賬單,並通過街邊小廣告找人刻了一個假的銀行業務公章,每月製作一份虛假的銀行對賬單交給單位,以掩蓋其犯罪事實。至案發前,朱國華尚欠安徽光電所公款750萬餘元未歸還,挪用和嘉公司的資金則已還清。案發後,朱國華償還安徽光電所504萬餘元。
  據瞭解,作為安徽省省屬科研機構,安徽光電所於2002年就被列為由事業單位改製成企業的改製範圍,並被要求於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改製。但由於種種原因,到目前為止,安徽光電所改製工作尚未完成。今年1月,朱國華挪用公款行為被單位發現後向公安機關投案,公安機關隨即以涉嫌挪用資金罪對其立案偵查。
  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在對該案進行審查批捕時,發現涉案單位之一的安徽光電所為事業單位,朱國華的行為還涉嫌挪用公款犯罪,遂在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的同時,將線索移送該院反貪部門查處。朱國華涉嫌挪用單位公款和資金上千萬元的犯罪事實由此被查清。  (原標題:合肥廬陽:一齣納會計挪用上千萬公款和資金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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